据东南网报道(记者 林先昌)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,福建财政将从四个方面重点发力促进就业,包括:支持实施“护航行动”,加大援企稳岗力度;支持推行用工调剂,稳妥分流安置职工;帮扶重点群体,强化政策举措支持;鼓励创新创业,拓宽就业载体。
在支持实施“护航行动”,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方面,对积极采取措施不裁员、少裁员的企业,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%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。对受市场因素影响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,各地可提高稳岗补贴标准;对去产能企业多、涉及员工数量大、就业岗位少的统筹地区,加大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调剂力度,使更多企业享受到稳岗补贴政策。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,将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。
在支持推行用工调剂,稳妥分流安置职工方面,鼓励相近行业企业吸纳因市场因素造成失业的职工,每吸纳1人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,可给予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补贴;鼓励行业协会、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、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搭建平台,开展用工峰谷及余缺调剂,可纳入各地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围。鼓励各地政府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,对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。
在帮扶重点群体,强化政策举措支持方面,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,统筹实施“三支一扶”、志愿服务、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。将就业见习对象放宽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校)毕业生。加大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,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一次免费培训,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。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,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。推进精准就业扶贫,鼓励各类企业设立扶贫加工点、扶贫车间、扶贫基地,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实现脱贫的,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由各地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奖补。落实国务院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决定,推进台港澳人员在闽就业创业享受福建居民同等政策待遇。
在鼓励创新创业,拓宽就业载体方面,支持龙头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,扩大创新券使用支持范围,催生更多吸纳就业新市场主体。将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纳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,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。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(含技校)毕业生、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,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。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。
来源:东南网